蔬菜大棚补贴
蔬菜大棚补贴政策
(1)鼓励企业、个人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温室大棚。新建日光温室每栋补助1万元,新建春秋大棚每栋补助0.2万元,新建智能化自动调控联栋日光温室每亩(棚内面积)补助2万元。
(2)鼓励连片开发、规模化建设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。
以园区或村为单位,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助。连片建设日光温室50栋以上的,每栋日光温室按0.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;建设春秋大棚100栋以上的,每栋春秋大棚按0.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;日光温室和春秋大棚混合建设总栋数100栋以上的,每栋日光温室按0.5万元的标准、每栋春秋大棚按0.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。
园区内建设冷藏设施、加工车间、技术中心、交易市场等基础工程的,按所建工程投资总额的20%进行补助。
申报立项被确定为省级、国家级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的,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。
(3)贷款贴息。新建日光温室每栋可贷款2万元、春秋大棚每栋可贷款0.3万元、智能化自动调控联栋日光温室每亩可贷款4万元。在上述贷款限额内,市财政给予为期两年的利息补贴。信用联社、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制定优惠信贷政策,做好设施农业信贷扶持工作。
(4)鼓励支持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,争创名优品牌。凡取得“无公害产品”、“绿色产品”和“有机产品”认证的,分别给予1万元、5万元、10万元补助。凡取得省级、国家级名牌认证的,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奖励。
(5)以乡镇为单位,建设温室大棚总数达200栋以上,聘请高级蔬菜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的,经农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和菜农评议合格的,每年对乡镇按每200栋补助3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。以园区或村为单位,建设温室大棚总数达50栋以上,并聘请高级蔬菜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的,经农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和菜农评议合格的,对园区或村补助经费3万元(连续补助三年,三年以后不再补助)。
(6)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,用于鼓励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挂靠,定期安排果蔬种植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温室大棚建设新工艺、新设施的引进、试验、示范和推广;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员、园艺工、农艺工和种植农户。
(7)逐步建立健全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机制,帮助农户规避生产经营风险,采取农民投保、政府补贴的方式推进农业保险事业。
推荐蔬菜大棚:
蔬菜大棚厂家

天津绿洲蔬菜大棚厂
联系方式:
电 话:022-68673519
传 真:022-68673518
手 机:18222909110
Q Q:867079303
蔬菜大棚新闻
- 蔬菜生产关键期 直通式服务进大棚
- 河南项城刘政楼村种植大棚蘑菇撑起“致富伞”
- 山西怀仁大棚油桃无休眠挂果技术试验成功
- 大棚通向致富路 木耳变身“黑金子”
- 农业设备“高科技” 大棚冬天变春天
- 墨盘乡大棚生产创新“两制”
- 建塘产业温室育苗大棚即将建成
- 陆军青藏兵站某汽车团蔬菜大棚喜获丰收
- 大棚蔬菜种植助力脱贫
- 乌什县温室大棚采用粘虫板提升蔬菜品质
常见热词
- 蔬菜大棚建设造价
- 大棚蔬菜灌溉技术
- 蔬菜大棚温控
- 蔬菜大棚育苗技术
- 蔬菜大棚材料价格
- 蔬菜大棚建筑材料
- 塑料蔬菜大棚
- 蔬菜大棚防虫网
- 冬季蔬菜大棚
- 无土栽培蔬菜大棚
- 现代化蔬菜大棚
- 蔬菜大棚温控器
- 东北蔬菜大棚
- 蔬菜大棚取暖
- 蔬菜大棚设计
- 蔬菜大棚基地
- 蔬菜大棚维修合同
- 蔬菜大棚承包合同
- 蔬菜大棚管理制度
- 绿色蔬菜大棚